全國通用的電子駕照來了5月10日,公安部宣布:自2021年6月1日起,在天津、成都、蘇州3個城市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。
文件原文:
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,在天津、成都、蘇州3個城市試點發放機動車電子駕駛證,駕駛人可通過“交管12123”申領電子駕駛證,在辦理交管業務、接受執法檢查時出示使用,并拓展客貨運輸、汽車租賃、保險購置等社會應用場景,為駕駛人提供在線“亮證”“亮碼”服務,更好便利群眾辦事出行。
電子駕照的幾個重點
1)實施城市:天津、成都、蘇州
目前,只有這3個城市作為試點城市推行“電子駕照”,并在全國范圍內有效。在試點基礎上,下半年再選擇部分地方擴大試點,并于2022年在全國全面推廣。
2)實施時間:2021年6月1日起
3)電子駕照的法律效力=紙質駕駛證
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長劉宇鵬介紹:
即將推出的電子駕駛證式樣全國統一,與紙質的駕駛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
若遇到交警執法檢查駕駛證,試點城市車主可以出示電子駕照,申領到的電子駕駛證可以在沒有駕照的時候證明駕駛人是有駕照的、駕照是在有效期內的。交警不得以“未攜帶駕駛證紙質有效證件”為由對其進行處罰。